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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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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擬刪性別「應配套」
警憂:雌雄莫辨搜身被控性騷
2014年03月16日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上月控訴,在機場出關時,因性別問題遭海關刁難。資料照片
【王家俊、陳培煌、何柏均╱台北報導】在跨性別及人權團體力爭平權下,內政部近日完成性別註記評估報告,規劃取消身分證上的「男」、「女」性別欄,身分證字號前碼數字1(男)、2(女)的註記方式也打散,即身分證上不再有性別標示,只在戶口名簿保存即可;內政部並建議,戶籍登記以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為準,另增設「社會性別」欄。對於內政部人權大跨步,藍綠立委呼籲要有配套,以免施行困難。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昨說,此評估案牽涉到《民法》的修法,是否另立專法,或修改現行法律,近日將呈報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決定。一旦形成決策,新作法將不溯及既往,有換發或修正身分證需要者再適用,降低行政成本與社會衝擊。


內政部規劃取消身分證的性別欄(紅框處),且身分證字號前碼1男、2女(藍框處)的註記也可能打散。
取消不代表沒歧視
內政部官員表示,國外少有身分證的設計,日本是以駕照、美國則是以社會安全碼識別身分,都沒有性別欄。但該人士也坦承,內政部的新作法必然衝擊性別教育、婚姻制度、親權監護,「泡女湯或上女廁不能淪為自我認知」,找男女警執法、筆錄或採尿等實務問題也要考量。
長期關注性別人權議題的綠委鄭麗君,肯定內政部願意面對既有的二元性別框架,研究改變的可能,但性別人權非僅只有欄位問題,須制度性配套、系統性修法,對任何侵害人權的作法都應一併檢討。
人權律師、綠委吳宜臻認為,性別歧視本來就不應該,但取消身分證上性別標示,不代表社會對性別的歧視消失,建議內政部多方考量實務運作,避免施行困難。

編碼有助戶政管理
藍委呂學樟表示,若因尊重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把身分證性別欄拿掉,他沒有意見,但反對取消身分證字號前碼1、2註記,那是戶政與人口管理上辨識功能很重要的編碼,去掉跟性別平等一點關係都沒有,反造成戶政管理上的嚴重問題,絕對不能改,如果內政部真要這樣做,他會表示意見。
而基層警員也認為新作法對勤務影響較大,多數認為不應取消註記。一名陳姓警官質疑,現在打扮中性的人愈來愈多,有時根本分不出男女,取消性別欄後,若要臨檢搜身,恐怕會遭對方控告性騷擾,徒增勤務困擾。

「這是腦殘的決定」
另一名王姓警官大罵,這是腦殘的決定!他說,可以尊重每個人的性向,但是性別還是得註記,不然該怎麼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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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是隱私所身分證上性別要刪掉
那姓名和面孔年齡地址也是隱私
要不要一起從身分證上刪除?
     
      
舊 2014-03-16, 09:3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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