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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暴君
2次那個喔,你去查一下尤卡山吧

如果核電便宜,那為何不編列960億美元的預算去蓋最終處置場? 是不是蓋了後,核電就不是那麼便宜了呢? 所以只好改蓋只能保存50年的臨時處置場呢?


我現在的疑問不是以後要不要用核能,因為很明顯,台灣將來的主力發電還是火力,而且比例還會比現在高

而是現在的核1~核3的廢料,台電何時才能拿出處置計畫書


高階核廢美30年搞不定 我應速立法

引用:
美國很早發展核能發電,大約卅年後才想到核廢必須做終極處理。
一九八二年國會通過核廢政策法案,規定要找出永久的儲存處,
也設定每一階段相關主管機關運作的時程期限,法案規範嚴謹細密,
列印條文多達九十三頁。一九八七年國會修正此法,
確認經多年評估認定合宜的內華達州尤卡山為唯一的核廢永久儲存場所,
投入一五○億美元建設,已初具規模。
不料,二○○八年歐巴馬總統競選連任時,對內華達州民承諾,
選上要關閉儲存設施,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後不再編列預算,
正式宣布關閉。能源部因關閉尤卡山儲存設施違約,纏訟不斷,
預估將在接下來的十年間,要讓美國納稅人再多負擔約兩百億美元。

歐巴馬總統在二○一○年籌組藍絲帶(頂級)委員會,重新研議美國的核能發展方向,
經權威學者專家兩年研究討論,提出八項建議,包括以地方同意為基礎、
成立專責處理核廢機構、專案專用經費、儘速找出終極處置地點、
研發更具創新處理方法、投入國際合作等。另外設定時程於二○二一年進行中期處置,
二○四八完成終極儲放點。

從尤卡山事件中,我們看到一項教訓,即便是有核廢處理政策法,
歷經長期大規模蒐尋研究鑑定後所設定的終極處置場,一夕生變,
所投入的大量金錢資源人力付諸東流,所面對的後續工作仍極其艱困。
我們沒有法律作為憑藉及推動依據,又將會是何等局面?


結果還不是政治力介入才導致

美國「尤卡山計畫」被暫停,主因為美國政府預算赤字過高

引用:
(針對有人質疑美國「亞卡山核廢掩埋計畫」希望將高階核廢料集中貯存於沒有地震、
人居的沙漠地下三、四百公尺深處,設計號稱不會腐蝕的不鏽鋼主體含鈦金屬的容器,
可是美國政府想不到地下水會有影響,美國總統歐巴馬不得不於2010年宣布撤銷計畫之說明)

媒體所言美國政府是因為尤卡山計畫挖到地底下遇到水氣而撤銷,並非精確的說法,
因為此種地底下遇到水氣問題,對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而言,是可以以工程技術克服的;
美國「尤卡山計畫」,原訂2020年開始可對美國核電廠進行用過核燃料儲存,
但美國總統歐巴馬因「尤卡山計畫」仍需960億美元預算完成,
考量美國政府目前赤字過高,故已暫停此一計劃,改以燃料乾式儲存作為中期因應;
未來將依快滋生反應爐發展情形,再進一步決定高階核廢料處置方式。


別忘了~美國是有104部機組在運作~台灣只有6部

核廢料的存放問題~只有政治力停止介入~才會有解
舊 2014-03-16, 01:59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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