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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內無法解決的問題]7年前弒父…男刺祖母雙眼 持鐵槌重擊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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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圖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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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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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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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ori531
為什麼要有甚麼精神病條款
法律上應該是認為,當事人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為人的行為,通常都會被情緒所影響。 只是精神疾病患者的情緒
往往是自己所無法控制的。
之前在這有人在罵某位明星自殺還要牽脫憂鬱症,
那真的就是他不懂憂鬱症的痛苦。憂鬱症一發作
整個人的思想完全都是負面的,會覺得自己作什麼都做不好
某些會覺得乾脆自殺以求解脫
上面已經說過了..
有問題的不是這種條款,而是如何去嚴格鑑定真假
__________________
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2014-03-15, 02:16 AM #
7
斯圖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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