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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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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s down [人犬又要吠了] 字字血淚打動法官 弒父輕判8年6月

字字血淚打動法官 弒父輕判8年6月

2014年03月12日17:54

家住彰化的何姓大學生(23歲)十多年來目睹父親長期酗酒及對母親家暴,去年中秋節假
期結束前,在家中與父親小酌後,拿日式料理刀,狂刺父親23刀,導致父親倒臥血泊、送
醫不治。法官審理時,考量何男犯後自首,且長期受家暴影響,才致人格偏差,再加上村
長、同學、何母、大姊等人為他求刑,今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檢察官調查指出,去年9月22日下午4時許,何男趁母親、大姊外出的機會,先與父親(54
歲)在客廳小酌啤酒,6時許,他進入二樓父親房間,趁父親熟睡之際,拿出預藏 的日式
料理刀,往父親胸前猛刺。

何父驚醒、大叫「是誰!」但何男殺紅眼,再往父親身上猛刺,直到何父從床上跌落,
半跪在地上時,何男問父親是否想殺他,何父搖頭並喚兒子名字,他才如大夢初醒,知道
父親仍愛他,趕緊報案、求救,但父親仍傷重不治。

本案調查期間,村長賴本元還出具證明書表示,何男在鄰里眼中是個單純、乖巧的小孩
,何父卻常喝酒、玩牌,酒醉後常與家人口角,認為何男承受相當大的心理壓力,才會犯
下大錯,並非無惡不做、喪盡天良之人,為他求情。

何男的高中同學、大學同學也向檢察官、法官提出書面意見,表示何男平時謙虛、熱心、
心地善良,希望不要重判,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何母、大姊也出庭作證,被害人長期家
暴,願意原諒何生。

何嫌被羈押期間,多次以書信告知檢察官其幼年所受的家暴的傷痛,如第一封書信上向
檢察官推薦最喜歡的歌曲「Because of you」,曲中描述家庭暴力循環的過程,主角泣訴
父母爭吵、離家,家庭破碎的畫面。何生信後表示,最後沒有選擇愛與包容終結傷害,反
而燒盡自己的靈魂。

第二封信表示,從童年開始、持續十幾年做同樣夢境,夢境中儘是「爭吵聲」、「混亂
、不安、恐懼溢滿心頭」,曾期盼能夠解救母親不會受到暴力對待,卻遭母親斥責「我的
身體留著他的血」、「彷彿宣判我的存在是一種罪」。

第三封信中提到「母親曾憤怒的說想吃父親的肉,喝他的血。不知何時開始,人血濃郁
,新鮮的腥味,令我感到飢餓」,何生認為父母親最大的心願就是看著對方慘死。承審法
官陳德池則認為透露出被告對人性有許多負面的想法,「陰暗而悲觀」。

法官根據信件內容,及被告的精神鑑定結果,認為家庭暴力對何姓兇嫌而言,已達到「
創傷反應」,認為本案是一連串、長年的負面情緒而導致的悲劇。

法官認為何男無前科,且大學時是個謙虛、熱心、心地善良的孩子,犯後積極面對罪責
,且有要求警方通報救護車到場救援,已有悔悟之心。考量何男長期受父母家庭、言語暴
力所致,因而導致其人格扭曲,犯後也坦承所有犯行,其情可憫, 昨依「殺害直系血尊
親屬罪」最重死刑、無期徒刑的刑責,經過2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律師張崇哲表示,殺害直系血親可判死刑、無期徒刑,但依《刑法》62條自首之規定,可
減為「無期徒刑或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審酌相關情況,科以法定最低刑
,再依同法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
其刑」,則最輕之刑為7年半以上。

張崇哲說,「刑法本身只是一個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官應是想要給何男一個自新的機會,
判決相當合理。」(詹智淵/彰化報導)
     
      
舊 2014-03-13, 03: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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