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l
我看網頁上面說的,一堆低核放的廢料都放蘭嶼,還偷偷放沒經過人家同意
如果這樣不是很民主的,但是ㄧ昧的全民主也不行
所以只能折衷,照我說的各主要機關大樓下面放,不然就蓋核宜住宅,免費給住不賣總可以了吧,但是還有管理守則,去那邊不守規則亂次序的一律趕出去,有捷運有網路水電都優惠,想住的人可以去,進出身上別個放射偵測章,大家看看是住那邊癌症發生率高,還是住在40年發霉,水塔髒到沒人要清的老舊公寓高
蘭嶼人我是很尊敬的,畢竟當初一切餛飩未明,民智未開,沒網路可以問,沒儀器可以測,要承受這麼久的心理壓力,還是被迫的
|
如果說現在放政府機關會有一個問題
先不論那些公務員怎想,也不去討論進出的民眾,光是設計上就有問題
不論那個公家機關都沒有想過這樣使用,地下室停車場要改成儲存廠會有問題
如果說總統府真的要搬遷,那新蓋的大樓就可以考慮,可恨的是立院早幾年就蓋了(閃過)
我之前想個監獄也可行,比如說土城吧,要搬遷討論的比總統府更久
反正金山濱海公路那邊很空核電廠也在旁邊,蓋一個新的連儲存場一起蓋
挖個6層深地基甚至更深,最底下放冷卻後的燃料棒,往上放蘭嶼搬回的那些
然後可以彷美式建築B1可以有採光的那種,專關惡行重大份子
把出入口分前後,後面專給核廢料進入,反正現成警衛還有槍,圍牆也夠高不怕海水倒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