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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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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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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nvision88
這案件之所以輕判至此
就是法官想以意外來結案
從士官拿手機不可禁閉
再到人評會造假
再一連串的錯誤
現在你法官要用意外來昭告大眾
當然人家不服啊
民主國家難道不能不服法官判決?

當然要上訴跟抗議啊!
前面有人說了
這跟虐貓不一樣法條啊
是的
是不一樣
不過請問一下
法官引用的法條是最高刑度8個月嗎?

石台平當初的他為就埋好梗
你要法官怎麼辦
 
舊 2014-03-08, 06:52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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