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不管軍檢移送的證據如何,
地院可以作出一人8個月,多數皆為6個月的有罪判決,
也實在是很強大.
正常不是應該先判高一點,
後來再殺價.
最少也應該從2年起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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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止軍檢移送~~
別忘了 桃園地檢也大陣仗派員進營搜證調帶 甚至還爆發國防黑布的烏龍事件
另外 還有兩大法醫石台平以及高大成的檢驗~~
還有律師團顧立雄帶頭律師團~~~
柯大醫師就不談了~~
同梯室友 同禁閉的"操友"一堆作證的人
結果 判決結果才這樣????
到底 是法官瞎了眼亂判 還是桃園地檢 石台平高大成 顧立雄柯文哲能力不足???
當初各大節目新聞不是火力全開?? 不是有人看過送醫的錄影帶???
佐憲天皇 國防布 軍方打壓 結果勒???
我真的希望是法官瞎了眼
如果不是法官瞎了眼 也不可能是地檢律師法醫的問題
那有問題的 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