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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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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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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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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PEP
下午在法院看到這裁判書
警方逮捕9人詐騙集團
法院判決可易科罰金
行騙半年犯罪所得318萬
9人的總罰金是408萬
有查到的犯罪所得是318萬
沒查到的犯罪所得不知多少
了不起背後金主幫想繼續做的繳錢
就東山再起了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
法官有多少證據就判到那,除非法條上有其它特別的罰則。
共產的就不一樣了,北韓是很好的範例。
2014-03-04, 06: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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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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