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mmy
你的車速表顯示的車速,不等於別人的車速表的車速,對方是否超速,一切以警察說了算數
簡單來說,就像龜速賽跑一樣,當對方看到你的尾燈、你看到對方的頭燈時,就是你該滾出內線車道的時候了!
當年就算國道蓋得更寬,如果前往各地的車輛不能分流,一樣不能解決塞車問題,只會塞得更嚴重而已!
(有一種理論,說路開得愈多、愈寬,大家反而會認為路上車不多,反更會想開車上路,結果路上車塞的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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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不一樣警察才有一個大概的速限,速限小於XX公里才取締
現在大家都把速限+10km為最高速限,事實上這已經超速了
而內車道的速度只要不和別車差太大,超車越來越多,就不太容易塞車
當年車流不高,沒有建寬讓內車道只供超車,現在要改也很難改了
現在只能想辦法補破洞,讓內車道速限提高,而無法禁止內車道持續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