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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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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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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條立意不錯, 但我怕被三寶或檢舉達人濫用

我就遇過在寬敞的四線道(雙向), 速限50, 整條路上只有我和前車, 前車給我一路時速龜20, 不管我怎麼閃燈按喇叭, 牠還是慢慢爬

依這法條, 不知道我會不會被檢舉惡意逼車??

可能有人會問, 為何我不切換車道超車!? 我也想啊! 問題是全線雙白線啊
舊 2014-03-04, 07:57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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