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VincentDX
指的是早產兒,我那一個連結例子很像(單就早產兒部份)
媽媽在台灣有健保,但在國外早產,生產部份可以回台申報
但是早產兒住保溫箱就沒支付
|
健保局的標準答案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webdata_id=4059
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後,自出生之日起依法成為父親或母親(有工作之一方,如兩方均有工作可自行擇其一)的眷屬,向父親或母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投保。國外出生的本國籍嬰兒,必須於返國初設戶籍滿6個月後,才能辦理投保。
也就是該嬰兒必須是設戶籍滿6個月後,才有健保支付。
我一開始就說了,因為某些政客炒作華僑使用健保的假議題,所以早就從四個月改為六個月,六個月改為設戶籍滿6個月後(移民署還要查核作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