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針對你的第三點
新聞上面寫七個月大
已經算是懷孕後期了
懷孕後期本來就有隨時生產的可能(我記的媽媽手冊有寫到)
你說的那些規範只是航空公司用來被免日後的責任歸屬問題
沒有辦法說明什麼
就跟高齡人要參加劇烈運動比賽,很多時候舉辦單位都要求要醫生開立證明
因為舉辦方直接禁止會有權利上的爭議
萬一人真的在過程中掛了
舉辦方可以說已盡到"應注意而已注意,應作為而已作為"來規避責任
醫生則是可以客觀的儀器數據顯示無任何明顯危險因子來作為開立證明的依據
最後責任還不是要回歸自身沒有考慮到自己的身體狀況 所以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