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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j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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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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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2
引用:
作者dmwc
或許老闆等很久了,這樣撞下去車主就只能拿出 18 萬買下殘骸了

原來跟計程車司機一樣

引用:
作者Earl-Earl
曾經遇到一個人說
他有一次車禍
是一看就閃不過去煞不住的
所以大腳油門一踩
讓對方撞擊側面
降低肇事責任

這種說法對嗎?

遇到砂石車跟貨櫃車也適用??
舊 2014-02-25, 12:47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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