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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parislike8
在可反應的範圍內,本來就該盡力去避免事故的發生,「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的用意就是如此。小黃當下若可以煞車、但選擇踩油門想衝過去,你說他沒責任嗎?不要說帝王條款這麼難聽

題外話,交通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的有三點
1.肇事責任歸屬
2.刑事
3.民事


下雨天
若因煞車打滑
算誰的?
舊 2014-02-23, 11:06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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