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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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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我個人對於所謂的 遊民/街友 有這樣一套思路,
如果 她/他 仍有"持續" 抽煙/喝酒/吃檳榔 的習慣,
那我會認為 她/他 完全不值得同情,並且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但若 她/他 完全"沒有" 抽煙/喝酒/吃檳榔 的習慣與動作,
那我會推論 她/他 自身或許有些故事,值得去瞭解吧!?
我的觀點裡 抽煙/喝酒/吃檳榔 屬於"慢性自殘"的"非"民生必需之飲食動作,
當有一時的困難需要他人接濟的時後,卻還在做出"慢性自殘"的動作,
那就完全不值得同情了。
舊 2014-02-20, 02:37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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