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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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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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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blochu
神鬼認證裡的伯恩拿隻塑膠原子筆,就能捅穿對手的手掌。
問題是沒用啊!對方還是會再衝上來,要讓對手放棄攻擊,除非是心理上震撼住他,或身體上重傷害他才行。然而到了這一步,上法院,有前科就都難免了。
真要信手撚來,把報紙捲緊就能捅得人痛到彎腰,但還是好漢難敵人多啊!
不管怎麼想,都是腳上有雙好跑鞋,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才是最佳防身之道。若說家人會落在歹人手中遭虐,那自己因為傷人坐牢,家人豈不仍是孤苦無依!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留得青山在,將來續絃、再生都有機會的啦。
況且,也不見得女人、小孩就那麼不濟,怎知老婆小孩不會指天劃地,發誓說自己只是搭便車而已,根本就跟開車那個男的不熟!

電影也跟他認真, 就不只輸一半了. 而且收錢賣命的殺手, 跟你路上臨時起爭執的陌生人

完全是不同的前提. 制止對手行動, 不一定需要重大傷害搞到噴血骨折才行. 無傷口的疼痛

也有很大的制止力(雖然時間不長), 而且跟你有練多壯沒關係, 就算如健美先生橫練一身

人體盔甲, 即便很耐打, 還是會怕痛. 防身器材不是拿來滅口,製造機會脫身就已達到目的.
舊 2014-02-19, 09:26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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