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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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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MPEP
你覺得他違法. 請去提告. 我們來等法官判決有無違法


樓主公然侮辱的對象是網友enn1000,因此必須由enn1000提告,

另外,有無犯罪事實和法官判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這就是鬼島這麼亂的原因之一),

多的例子是有犯罪事實被判無罪,無犯罪事實卻被判有罪,

你那種明明犯了法還要等法官來判有罪才認為自己犯了法的想法,我個人是不齒的
     
      
舊 2014-02-18, 06:49 P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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