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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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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MPEP
你們什麼時候要讓樓主離職= =?


你這帳號是不是原樓主的分身帳號?

因為你這種辯論不過就顧左右而言他的方式和原樓主被抓包指正之後又胡扯一堆的邏輯如出一轍,而且你又不顧邏輯.法律.道德和是非對錯的一意維護一個犯法的人,否則我實在想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一個正常人會不顧邏輯.法律.道德和是非對錯的一意維護一個犯法的人!

你只要提供原樓主的姓名.任職公司和部門,PCDVD網友這麼多,任職各行各業.各種職階,
當老闆的也有好幾位,中高階主管也不在少數,利用一下人脈和業務上的關係,讓某人離職也不是不可能!

你既然提出要別人讓樓主離職的要求,那你理所當然要提供原樓主的姓名.任職公司和部門,這一點權利和義務的相對關係你不會不了解吧?
舊 2014-02-18, 12:59 P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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