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blochu
刑法的防衛過當好像沒包括體型大小的但書!
所以技安若用拳頭打大雄,大雄只能用肢體封擋來自衛,被打傷才能告技安傷害。如果大雄拿出甩棍來對抗技安的拳頭,萬一技安受傷,大雄就會被告防衛過當!
別把軍事上的「攻擊是最佳防禦」用在日常生活,不然保證官司吃不完。故所謂合法的防身攻擊武器,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
要防身,就把腿力練強健些,要跑贏二十人是有可能的,想打贏二十人則是天方夜譚!
|
所以還是要拿防身武器呀…你放火焰…你沒有致人於死地呀…誰想跟噴汽油的對著幹?反正你都是會被告呀…沒有選擇…就不必選擇…之前有新聞說…惡少十來人尋仇…廟公拿真槍示警!
大家一盤和氣…因為小弟遇過這種事三次…一次家人解決…另一次朋友解決…再一次還好警察既時有到…所以再也不想吃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