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總而言之,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上面這一句話,
在任何宗教相關討論中幾乎都會出現,但是在此我必須說,
那一段話事實上是錯的,因為一神教和其他宗教有個差異,
就是「因信稱義」,基督教對因信稱義的解釋,請見連結:
●點此進入 ( http://www.oc.org/big5_txt/oc0071/j...hungmingluo.htm)
該文在一開始,已經對「因信稱義」做了很好的形容:
也就是說一神教的教義並不包含「勸人為善」,簡單來說,
重點就是「信」,頂多加上「不為惡」,絕對沒勸人為善。
其實一神教的魅力也在於此,只要信了,耶穌赦免你的罪,
你做過什麼錯事都沒關係,綜觀世上所有宗教的教義之中,
一神教的教義可以說是最簡單而有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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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了一半...
確實"信"就可以稱"義".
但你引用的文章中提到了
"“罪”的意思,是在言語、思想、行為這三個層面,違反了上帝的吩咐。"
也就是說, 只要違反了上帝的吩咐就是"罪".
人的責任──因“信”稱義
看到這裡,聰明的你也許會問,這也未免太便宜了吧!既然上帝什麼都替我作了,我就翹著二郎腿,等著上天堂吧﹗這正是很多非基督徒對“因信稱義”的誤解之處。從聖經本身來看,實在不容許我們作出如此的結論。且讓我們看聖經到底是怎麼說的。
稱義之道,很早就在聖經中被啟示出來了。舊約《創世記》說得很清楚,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人,是因為他“信”上帝(《創世記》15:6),也就是說,
人被稱義的唯一方法,是“藉著”(through)信心,來領受上帝的恩典(《羅》1:17,3:21-28)。
換句話說,“信心”本身雖然沒有任何“功勞”,但卻是稱義所需要的“媒介”或“工具”。當我們把信心唯獨投注在耶穌基督身上(因為我們被稱義的基礎,完全是耶穌基督的一生所成就的“義”,而不是我們身上任何的“善”),真正地相信耶穌基督是為我們的罪死了、也為我們的罪復活了的救主,上帝就把耶穌基督的義,賜給我們。唯有在這樣奇妙的“互換”下,我們才能得到上帝的赦免與接納,這也是為什麼基督徒常說,如果不信耶穌基督就不能得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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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確實, 基督教從來不是告訴你"做好事可以得救".
但也不是告訴你"不用去做好事"
基督教的思想是"因為我領受了這份救恩, 因為不管我有多深的罪孽耶穌都代我承受, 用祂的寶血
塗抹遮蓋我的罪, 所以我去遵守祂的道"
這邊有兩個重點
1.這救恩是白白的賞賜, 只要開口伸手就給你
2.罪從來都不是被"勾銷", 只是被"塗抹遮蓋"獲得赦免.
但很明顯, 衣服洗了都會再弄髒, 人認了罪還是會犯罪.
這又陷入無限輪迴...
唯一跳脫的方法就是"照規矩走".
馬太福音廿二:34~40「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所以, 這很明顯還是要人照著"上帝的規矩"去行, 也就是去做各樣的好事.
只是我要再強調一次, 最重要的差別是
"順序".
民間信仰是:我看你做的善事累積點數夠不夠, 我再賞賜好處給你.
基督教信仰是:只要你來, 我就給你各樣的好處, 你去把這樣的好處再分給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