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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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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eiJei
其實這些中國孕婦都不會想的. 而美國也絕對不會把這個漏洞給關掉. 因為它可是靠這條吃死全部這些新生代有錢人. 好聽的說法是鞏固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但這背後的利益可是想的很遠的.

要知道, 美國稅務義務是講領地以及身分的.

所有美國永久居民(包含公民以及綠卡), 都有義務要對他們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的收入進行申報以及繳稅. 不報怎麼辦? 那只能說除非這個人在美國沒有資產而一輩子也沒打算用到美國的身分, 不然就準備跟IRS糾纏到死.

而這些孕婦傻傻的到美國領土生小孩, 出生的那一瞬間, 就把小孩一輩子跟美國給連上了. 這美國身分還不能不要或放棄. 因為美國法律禁止任何人(包括父母)為一個人做他不是完全理解的決定. 所以要一直到小孩成年以後, 小孩才有權力選擇要不要放棄.

而美國公民的家人團聚, 尤其是直系血親, 順位一直是移民最高的. 一群傻傻有點資產的中國人好不容易等到小孩成年...


嗯,幾年前就聽長輩在怨嘆為什麼當年選擇美國而不是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不管海外收入,福利高, 環境好,教育好,護照便利性跟美國差不多,就算遇到戰事啥的也會委託美國一起撤退.
另外一個長輩酸了一句,你嘛好了,40年前在加拿大能找到什麼屁工作.
然後另外一個會計師前輩也酸說現在後悔也來不及,因為如果現在提出放棄國籍,
IRS那筆需一次繳清的懲罰性課稅就會讓全家萬劫不覆.
也許Billionaire可以不在乎罰款,可是Millionaire家庭還是會很疼的. (也就是你說年收入在數十萬至百萬美元之間的家庭)
舊 2014-02-14, 01:5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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