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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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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第三點則是特殊職業的 例如軍人沒有勞保 而是自己繳的類似互助會的
則要考慮從業人口數量的變化
當初搞精實 精進這些 本來就要面對此一問題






第三點就不是完全正確, 如果退撫基金只有軍人自己繳的互助會形式


早在小弟我退伍的時候就破產了 那時候軍職還沒加入退撫基金


再來,勞保跟勞退是不同的東西,以前勞保可以看病,現在...主要剩下傷殘職災保險功能

而軍人沒有勞保,卻有醫療照顧+職災軍保 差距不大

而且軍人的退撫基金是以本俸一倍作為計算

勞保有上限43900 勞退目前按比例提撥6趴


兩者所得替代率,在43900以前差距不大, 但是一超過43900


軍人還是多很多 而且還是確定給付制, 由政府擔任最後責任


關於退撫基金
點閱: 110855
日期:2009/8/25
基金的誕生
  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創立於民國三十二年施迄今已歷半個世紀,其間雖經過四次修正,但整體構與原則均維持由政府負擔退撫經費之「恩給制」;惟由於政治、經濟、社會環境急遽變遷,早期所設的退撫制度,已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爰自民國六十年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研究,歷時多年方完成改革方案,確定退撫制度改為「儲金制」,並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退撫基金並成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理會)兩個機關以下合稱基金會分別負責退撫基金管理與監督等相關事項

退撫基金費用之撥繳,依法按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本俸加1倍之8%至12%之費率計算(按100年1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上限為15%)。退撫新制開辦時,退撫基金之提撥費率為8%,依89年6月基金第1次精算結果,軍、公、教人員自91年1月1日起,由8%調至8.8%,復依立法院決議,自93年起分3年調整提撥費率至12%(93年起由8.8﹪調整至9.8%、94年起由9.8﹪調整至10.8%、95年起由10.8﹪調整至12.0%),故現行提撥費率為12%。每月應繳退撫基金費用總額中,政府撥繳65%,個人自繳35%。
舊 2014-02-13, 10:14 AM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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