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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MMXPro

如果是現在早就被告到翻掉了,

這時候有人本基金會還是不錯,

不過過猶不及都不OK啦。


小學的時候,那時兒童福利法剛冒出來...
老師就叫學生跟家長簽切結書...
內容就是同意老師進行管教.
其實就是體罰同意書,雖然從頭到尾沒有提到體罰也沒有說明管教方式.
不簽就視同被編入放牛班.
舊 2014-02-10, 03:05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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