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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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udgie
似乎只有華人社會才會在這個話題上轉來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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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美國遺產法也一堆這樣的案例...
親生子女覺得分的不夠就會往其他受益人頭上做文章.
不管是duress, undue influence, mental capacity,
只要任何一條勉強合格法官就能推翻遺囑贈與.

喔...忘了還有一個不是理由的理由: public policy.
這個大絕就跟台灣的違反善良風俗類似.
法官只要看不過去就能撤銷.
比如說把遺產捐贈給寵物或是政治組織的案子.
老美離婚/再婚率高,成年子女 VS 後母/拖油瓶的法庭戰爭無時無刻都能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