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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原始的新聞來源似乎是這裡,其他後面又跟著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9/today-t1.htm

引用:
據了解,陳翁的四名兒子(三子已過世)因為父親有積欠稅金,都已拋棄繼承,長女卻否認收養與贈與的事實,提訴履行契約。

調閱公證書 法官判贈與
法官調閱公證書後發現,公證人曾問陳翁:「為什麼要送(土地)給丁男,不送給你的子女?」
陳答:「因為我的子女都沒照顧我,都是丁男照顧我」等語;
另外,司法事務官於收養子女調查時,
陳翁也說:「我親生小孩不照顧我,可是丁男很乖都照顧我。」
法官綜合證據認定陳翁出於自由意志而為贈與


這種家務事,我們外人很難去說啥

不過如果我真的很有錢,我會確實會把錢分給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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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4-02-09, 10:14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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