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要考駕照、要掛牌的:
輕型機車:
1.普通輕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以下、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機車。
2.小型輕型機車: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機車。
這是不用考駕照、不用掛牌的: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兩者的差別,一個是『汽車』,一個是『慢車』
因為你提到的是機車,也就是法規上的汽車,不是慢車、腳踏車,車速或重量一定超過某個值,所以是要掛牌、要有駕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