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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未戴安全帽被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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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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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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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帽不應該由警察來管, 應該從保險制度牽制.
因為警察管這個, 對眾多的用路人沒有意義, 只是浪費人力.
個人造業個人擔, 未戴安全帽撞死活該, 保險也不應該理賠, 不能浪費社會資源.
警察應該去做有意義的事, 所謂有意義的事, 原則是保護守規矩的人.
例如抓改燈、未依規定用燈、燈具壞掉的人, 因為這些人自己沒影響, 但對 "別人行車安全" 有很大的影響.
2014-02-07, 03: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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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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