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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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暴君
這倒不一定
如果老爸是商場強人,創立一間大公司的話,一定懂的分散風險
利用基金或董事會之類的名義,把經營權跟所有權劃分開來
讓他無經商才能兒子只能每年領數億元的分紅,而不能插手經營
如果這樣還能把家產全部敗光,那只能說這也算是一種本事了
不過這種把公司的經營權跟所有權的劃分,由公司法保證確定能行使,也是近一百年多年才開始的
古人還不知道這玩意,所以古人說富不過三代雖然有他的道理
但拿到現代社會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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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財產越多人分,每個人分得的就越少。
也許錢滾錢家族財富還有增長,個別來看是比不上創業那一代的。
到了第三代自己有新創事業的,跟只是繼承的,差距就會拉大。
能力比較不行的,就是坐吃山空回歸平凡。
真的遇上阿斗,財產信託只是延緩而已。
而這一套在台灣普遍是家族事業的狀態下是不是管用,也是個問題。
老王當年對財產是有規劃的,到了第二代還不是一樣豪門爭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