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ff Daddy
美國和台灣都有勞工法令的規定, 但在美國的老闆加班費津貼就是照規定, 台灣呢?
我現在人在南加州一家台灣人開的公司上班, 下班時間一到, Office 人通通走光光, Warehouse 的人下班前三十分鐘就開始收拾, 十分鐘前就排隊在等打卡了. 剛進公司時有一天因為時間沒估算好, 晚了30分鐘下班. 隔天人資很緊張的跑來了解狀況, 還問我需不需要調整工作量好讓我能準時下班.
我以前的領月薪的同事換了工作, 連晚一分鐘打卡都有加班費可以拿. 每工作一個月就可以累積10 個小時的特休, 換算起來一年有 15 天的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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