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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官員"對待"財團"和"親人"才會給"機會"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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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既然都會貪污
那當然要輪流貪,有一個已經貪到爐火純青,
貪到法院翻出黨證就可全身而退,貪到民不聊生,還要讓這種的繼續貪下去?
只能富人貪?不能窮人貪?
好歹也各黨輪流貪以縮小貧富差距
政黨輪流貪,貧富差距才會小
2014-01-29, 08:26 AM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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