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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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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引用:
作者kino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夫妻沒有約定是法定財產制
依民法1017不是共有,是分別所有
去年修了民法1011跟1030-1就是針對這種情形
原則上債權人已不能要求分開財產並代位請求夫妻一方的剩餘財產,,

不明白處可以去法扶諮詢,免費的...
或參考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112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pe1=A1&qtype2=&

我看了之後了解妻所有的一半不能被查封
但萬一有天丈夫欠下債務過世
剩餘財產如何分配
假設房子500萬
但是妻子拿不出那麼多錢支付另外250萬去行使優先購買權
那她可以說我直接拋棄繼承嗎?
這樣一來房子一樣走法拍程序但不點交?
那拍得的人如果要求居住權
或進去亂
對妻子的餘生是否也沒有保障?
謝謝~~
舊 2014-01-27, 02:50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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