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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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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作者kino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夫妻沒有約定是法定財產制
依民法1017不是共有,是分別所有
去年修了民法1011跟1030-1就是針對這種情形
原則上債權人已不能要求分開財產並代位請求夫妻一方的剩餘財產,,

不明白處可以去法扶諮詢,免費的...
或參考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112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pe1=A1&qtype2=&

真的?
已經改成沒有約定的話是分別所有了嗎?
是否追溯既往?
就算所得稅有可能是同共申報也是一樣嗎?(不知道有沒有關係)
所以那個房子不會因為丈夫的負債而被做任何處分嗎?
謝謝~~
 
舊 2014-01-27, 12:1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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