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FLYFLY
再補充,不曉得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這樣的用字譴詞,有沒有機會被擴充解讀為"恐嚇"的意象?

妳之前就問過,pcbd網友也回過妳了,怎麼現在又問?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7&postcount=23
引用:
作者FLYFLY
看到這樣的回應,我有些好奇的是,像這種回應,有沒有機會,有沒有可能,
可以被解讀為 "恐嚇"。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對 "恐嚇" 的解釋:
---
以脅迫的言語或行動威嚇人。
---
所以這樣的回應句子,有沒有機會被解讀為“脅迫的言語”???

以現代的臺灣社會文化,通常都是大事化小,小是化無,
會搞到要上法院來解決,這樣的情境通常都是相對文明的手段中,
沒有其他解決方法了,然後最後一步的選擇。
而不像歐美國家,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上法院這樣。
通常非法律相關工作或需求的臺灣老百姓,對於上法院這件事情,
非必要的話是反感的,會覺得是一種麻煩事,可能是一種困擾,
甚至ㄧ連串的耗時的生活災難。
個性相對比較強韌且擁有一定程度社會資源與知識的老百姓遇到
被告了,有些或許會選擇相對文明的手段反擊回去。
而個性與社會資源與知識相對較弱勢的...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9&postcount=24
引用:
作者pcbd
提告是當事人的權利,稱不上恐嚇.



上次不信,這次Berith網友,marines74網友和megag5網友都回答你了,這次妳應該也不會信吧,是不是以後還會繼續問?

我覺得這應該算是常識吧,怎麼妳會一直有疑惑?
如果妳沒作違法的事,對方根本告不贏妳,妳會害怕嗎?這樣根本構不成恐嚇的條件;
如果妳有作違法的事,都真的可以告妳了,怎麼不能跟妳講[要告妳]?

如果你還是不信,我看,妳乾脆去問律師比較快吧,不然本站也好幾位網友是法律相關工作人士,例如惡蟲網友,還有一個r開頭,頭像是重機的網友,PM他們比較快吧.
 
舊 2014-01-23, 12:46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feree_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