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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聯合報
高速公路局對遠通電收下最後通牒,自除夕(下周四)起,給三個月的觀察期限,若重複扣款嚴重,將每日罰五十萬元;若再不改善,最快五月宣布與遠通解約;這是高公局首次訂出與遠通解約的時間表,遠通也同意接受此項挑戰。
遠通發言人周世惠表示,願接受政府最嚴格的監督,希望能挽回民眾對國道電子收費的信心;不過她也指出,國道電子收費系統有其極限,各國系統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但遠通願意以百分之百正確為努力目標。
高公局與遠通訂下的合約中,正確率標準是百分之九十九點八。
高公局也鼓勵用路人在這三個月踴躍檢舉、全民除錯,如果用路人發現扣款金額有問題,主動提報給高公局,經查證屬實,除了遠通原本承諾的「加倍奉還」,也將要求遠通提供檢舉人「除錯獎金」。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將在一周內邀集「公正第三方」的民間技術專家組成稽核委員會,針對重複扣款、沒上國道卻遭幽靈扣款,以及行駛國道旁地方道路卻被感應扣款等損及用路人權益的事件,訂出關鍵績效指標,並每天派員稽核交易扣款紀錄。
如果遠通當天扣款出錯的比率超過稽核委員會訂的標準,可按日罰五十萬元;如果三個月後情況仍未改善,高公局將考慮解約。吳木富說,遠通如有信心,就不怕嚴格稽查;若三個月後狀況還是不斷,「這個系統還留著幹嘛?」
吳木富指出,關鍵績效唯一指標就是「扣款異常」;其他如未扣款、網站癱瘓、客服電話打不通等並不包含在內,這些疏失依原本合約稽查處理。而且,扣款錯誤的定義是在行駛國道次日起算三天,系統核算後仍出錯才算。
遠通表示,還要再與高公局磋商指標細節,像是車牌汙損造成辨識錯誤等不可歸責於系統的狀況,應要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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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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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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