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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2005
*停權中*
 
bird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34
引用:
作者lyu0002
在ptt看到影片,真的有點嚇到了..
看來要隨身準備一支扳手了

xyAiE08uhZQ



要直接去地檢署提告

以我跟警察接觸的經驗
別傻了,要出口氣要去地檢署

傷害
公然污辱
毀損
強制罪
妨礙自由

傻眼,沒王法了嗎
如此小事就這樣

大家如果有智慧型手機
去裝 PTT APP
搜一下 前鎮 全部搜尋
就找的到文章


舊 2014-01-18, 11:41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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