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其實這有點像是軍隊的玩法,以洪仲丘案為例,部隊長官哪來這麼大的權力"訓練"你,弄死了又通通說我不知道。
換到學校,老師失控的話還要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賠不是。對於行為失控的學生,平常就要告訴他們,沒有轉圜餘地(給太多次等於沒給),犯錯就是送警察處理,不聽話就是趕出去,留來留去留成仇。
|
其實我自己待過一陣子學校的想法是認為,還是要讓學生知道:總是有一個很嚴重的人或單位會來處理你,不要以為你來學校,只要你耍皮或者耍狠,老師制不住你你就是老大了
當然警察單位不需要處理學生的方式跟真正的犯人一樣,重點還是要讓學生知道,如果你真的超越了那條線,那老師真的沒有辦法保護你
不過台灣是不是能夠這樣處理?警力是不是足夠做這種事情,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