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weirock
修法是修成~以後地政士本人惡意刊登不實資訊~只要在被抓包後修改回來~也不用罰

看的懂嗎?

地政士本身就有地政士法管理了,並非無法可罰。
舊 2014-01-16, 12:13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dyCand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