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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uku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4
引用:
作者AndyCandy
這個修法合理,地政士只是負責幫人申報,處罰地政士是很奇怪的事情吧?
應該要修法處罰資料提供者(買方、賣方、房仲)...


是啊,如果沒有增訂對應的處罰,那真的就是後門大開
舊 2014-01-16, 11:5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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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uku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