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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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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AndyCandy
這個修法合理,地政士只是負責幫人申報,處罰地政士是很奇怪的事情吧?
應該要修法處罰資料提供者(買方、賣方、房仲)...


引用: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實價登錄實施一年半以來,
已累積逾六十萬件交易案例,多數業者都遵守法規、登載詳細,
但仍有不少錯誤刊登案例,不少錯誤刊登者透過陳述意見後修正補登,並沒有被罰款。
她說,只有三個人因為惡意刊登不實資訊而被罰款,真正被罰款的地政士數量不多。


只要舉證原因不在地政士本人~也不會罰吧

修法是修成~以後地政士本人惡意刊登不實資訊~只要在被抓包後修改回來~也不用罰

看的懂嗎?

引用:
作者marks
這也不算是廢話啦, 至少檯面上藍綠還是要營造出對立的感覺
沒人敢把這種實話掛在嘴邊
政治這種東西不能同流合污的話就勢必會被孤立排擠


但工讀生跟黨工&精神分裂症患者說的不一樣哦
舊 2014-01-16, 11:5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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