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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EVR
一個不按合約執行違約罰款的高公局
沒看過如此重大違約只要找幾個人開開會背書就可以不用繳罰款的
全台只有遠通電收有這種特權?
高公局還強制讓錯誤百出的系統上路,驗收是怎麼過的?
高公局那些局長、總工級的大頭都不用下台謝罪?

去查查前一位交通部長現在的職位
舊 2014-01-09, 05:2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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