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是ETC標案,法院判決遠通違法,要政府要重新招標......不是計程收費的標案...
ETC重招標結果政府好像是說....沒人去標吧

所以就只好求遠通佛心一下繼續做下去

真的實在太神奇了......一開始有多家競爭想標.....最後竟然沒人敢標???
工程案會有標不出去的?? 有錢賺沒人要賺?? 標不出去頂多再加碼標金呀....頂多變成類似黑道圍標搓圓仔湯...

哪能變成私相授受的標案??
(有一說是....交通部跟遠通簽有非常不平等密約,而且這密約裡雙方明定不能公佈....所以交通部只能一直挨打.....有問題要透過xxx委員會解決,然後這些委員大都是遠通的人,再怎投票政府都不會過半,這些人就是政府一直說的所謂"社會公正人士".....

.....當初遠通罰款一直不用繳也是這些"社會公正人士"決定的......"社會公正人士"是哪些人???哈哈...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