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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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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oversky.
不知你訴訟的對象是誰?
地政所?當初鑑界的測量人員?

下面這案例應該和你的狀況很像。
地政鑑界搞烏龍 加油站錯蓋 國賠3796萬
http://bit.ly/1lsQe48

NO,NO! 我是被訴訟對象,原告是國防部,我是被告;
國防部訴請--拆屋還地。

現階段就是委任律師辯護保住房子,
若保不住就要找人告(例如地政事務所)來尋求國賠的可能。
政府對於遵守法規的人應有"信賴保護"之責,
但對於政府最近所做所為又何能"信賴" 政府呢?

因為手上資料很齊全,所以一開始想自己打官司,自己辯護。
可是真正接觸司法後還是放棄了;
司法世界裡的程序,用詞,邏輯不是我所能輕易了解的,
還是讓專業的來吧。
舊 2014-01-06, 02:13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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