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qz
直接拿盜版到公司用,被抓也是公司的事情。
好處是跟公司處不好可以去檢舉,有獎金更好,沒獎金也可以報老鼠冤。
不要擔心軟體公司找個人,他們在公司抓到就是告公司的,沒得談。
公司也沒有什麼卸責公告有效,什麼禁止員工在公司使用盜版,法官根本不會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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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完全沒事
資訊部主管有事 (員工舉證是公司灌的,資訊人員職務範圍難以撇責)
動手安裝的人有事 (公司舉證對員工此舉不知情,就算最後還是公司有事,公司也會告這個員工,除非員工事先蒐集公司授意讓他自行安裝的證據)
大難臨頭各自飛,你還相信這種老闆被抓的時候會一肩扛起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