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plebread
OK,所以你不認同現在代議民主的篩選方式,那這世界就沒有國家民主了
而且美國兩黨政治也是只有投票同意或不投票沒聲音,一點反制的力量都沒有
也許您希望直接民主,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想法,也更能讓選民直接對國家負責,加油
您同不同意公權力是屬於人民的?
而且多數人能對少數人行使公權也是經由契約同意的 公共事務本來就代表相對多數,不然叫民主政治幹什麼?
就算今天政府去幫助少數人(例如原住民)也是經由人民同意下的結果,不然我們怎麼不多送點錢幫非洲難民?
而且就是因為濫用公權難以介定才要用法律限制,如果人不會濫用權力,那又何必花時間設立法條?
你既然知道問題的原點出在人身上,卻又要不透過契約規範來解決這些問題,我只能請您找美江叫耶穌寶血洗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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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商鞅,我還沒見過可以權力者被自己制定的法律解決的記錄
你講什麼公權屬於公民純屬廢話
重點是一般公民不可能有那個權勢去操作國家機器玩法弄法
違法很難逃過制裁
權力者不同一般平民違法,一般平民違法尚有法可制
權力者違法、卻常常以權玩法無人可制
所以他們敢關說、敢翻桌,只要媒體不見報他們什麼都敢做
另外你完全誤解了法律真正的功用
法律並不是告訴你什麼做才有罪,而是告訴你什麼做才沒罪
因為法律沒寫到的、就是沒罪
所以法條越多、只表示官員操守問題越大
我也講過了、從扁馬過來向來只有律己寬、待人以嚴
上面都這副德行了、還指望下面的以身做則去給以上面看
而不是有樣學樣
就好像大家都知道指揮官貪生怕死,還指望二兵衝鋒給指揮官當榜樣一樣
而不是指揮官貪生怕死、也影響到士兵也貪生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