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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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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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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ksbgfhgdxcfghs
葉宜津說,再來,請問欠款,照規定是要寄帳單,請問這個帳單是由誰寄的?誰負負成本? 是由交通部高公局負擔的,但是按照公路法和規費法的規定,要以書面通知用路人,遠通電收既然受委託處理國道收費,怎麼會是由政府負擔?遠通電收都不用負擔其他任何成本,這是不合理的,更違反法律規定,所以國公局應立即停止寄發,而改由遠通寄發才對


高公局寄的沒錯啊!

台灣的高公局不是早就已經是遠通的一個部門,只是這個部門是拿全民的薪水卻替私人財團做事情。

看來遠通還要多拿一些預算出來,這樣這兩位有意見的利委就會閉嘴了。
舊 2013-12-30, 09:4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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