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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poor p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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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Toluba
你舉的例子我只有看過一兩次平面媒體報導,不是很清楚後續發展
我平時很少看社會新聞的

我的看法是
關於媒體報導擋救護車這件事,如果能夠經由媒體的報導,使得政府能夠修定相關條文
加重擋救護車的罰則,那這樣的報導才是有正面意義的
至於駕駛願不願意道歉,我覺得都是多餘的,賠償付的乾脆一點比較實在

關於王貴芬,由於她是公眾人物,本來就會承擔比較多的社會責任,被放大檢視我覺得合理

那本事件你覺得有什麼正面意義?
說要教育學生,難道沒有其他方式?

中指蕭事發前也不是公眾人物一樣是學生
如果沒有輿論掀波~要等鬼島居民自覺慢慢等吧
更不用提一開始根本不搭理後面才趕快處理收尾的過失者
有那麼多重保護~要怎麼對付這樣的學生?

公眾人物才能受公評!?
那這樣高振利甲油事件爆發前算公眾人物嗎?
如果日月光最後查出授意的只是某階層主管
那他們也不是公眾人物
依法行事就好了~大家惦惦別多事是嗎?
舊 2013-12-29, 10:32 PM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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