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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Toluba
To runsun13:
有幾點聲明
1.關於你引用我的某些文章,是回應特定文章的,要就貼前後文給大家看
想用這種方式來達到你要的效果,你開心就好

2.我真的覺得老闆娘在媒體前哭,給我的感覺就像作秀
尤其最後還加了一句"我沒有讀很多書",學生行為粗魯,但老闆娘的城府很深
這部分只是我個人看法,就像你們對學生也有你們的看法

3.我也有說學生的行為有錯,這部分你倒是都忽略,直接挑我講店家的部分
至於我會講店家云云,也是因為看到其他網友貼的連結,內有學弟(?)方面的說法
既然都只是片面之詞,為何你只相信店家的,不相信學生方面的
我只是雙方面都有提到,這樣是戳到你的點了嗎?

4.已經不止一次說明我不討論雙方對錯與原因,因為根本沒證據可以顯示哪方的說法為真
是你選邊站,我可沒選邊站,我從頭到尾都是針對媒體以及偽正義人士

5.最後,關於學生有沒有道歉,你唯一知道...

(所有引用都是全回覆引用,沒有任何刪除或更改。)
目前可能沒有錯的店家,被各方勢力逼著道歉,正常來說應該滿委屈的,會流淚應該不奇怪。(但給大大的感覺就像作秀)

若大大真心認為學生有錯,那學生簡單向店家表示個歉意不為過吧!
(然而事件發展至今不就是4位學生仍不願致歉造成的)

指小弟選邊站,而大大可沒選邊站?!
這串主題各自回覆不少,有心的找查看看即可明白,無需空口說白話。

至於學生說法可信度較低的原因,前面反覆提過多次了,有興趣可往前查找。

最後
起因是學生和店家
後續才是校方和媒體

倒果為因
【釋義】:把結果當成原因,顛倒了因果關係。

以下取自維基:
倒果為因或因果倒置(Wrong direction),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係指把原因誤認為是結果,或把結果誤認為是原因。
因果關係經常是基於二件事物的高度相關性,倒果為因謬誤通常是因誤判其影響方向所致。

例1
坐輪椅很危險,因為大部分坐輪椅的人都出過車禍。
事實可能是,出車禍的人才會坐輪椅。
例2
盲人的聽力比明眼人好,可見聽力好的人容易失明。
事實可能是,盲人由於依聽力過活,聽力開發後變得比一般人更敏銳。
舊 2013-12-29, 09:15 PM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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