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cc
這串我的感覺
對話網友不少
會因不同態度 口氣網友的提問
有不同的回覆
再拿這來著墨
容易失真
或許回覆多了
搞錯對象
他都說他的原意了
信與不信?
|
看看本篇主題 再看看129F和130f的發言,如果130f的發言不是指129f又何必引言回覆,若129f不是本串主題相關
129f
引用:
作者fugame
為什麼店家之後會痛哭哭訴
視而不見是嗎 
|
130f
引用:
作者Toluba
作秀阿
這有什麼好哭的,讓我覺得更好笑
|
心態上不是很明顯了!
而大大明言 "或許回覆多了 搞錯對象",那必定有本對吧!
大大要證明之後 "再拿這來著墨 容易失真" 這個論點才能成立不是嗎?
那小弟說我的原意是幫4位學生護航,信與不信?

(信與不信要有依據來判斷,而不是拿單次的發言即可代表全部,除非只有做一次性的發言。)
引用:
作者pcc
這個我不想再回答
因為還是重複老(原)話(個人意見)
你想看
就往前翻吧

|
起因學生和店家
後續才是校方和媒體
倒果為因
【釋義】:把結果當成原因,顛倒了因果關係。
以下取自維基:
倒果為因或因果倒置(Wrong direction),是一種非形式謬誤,係指把原因誤認為是結果,或把結果誤認為是原因。
因果關係經常是基於二件事物的高度相關性,倒果為因謬誤通常是因誤判其影響方向所致。
例1
坐輪椅很危險,因為大部分坐輪椅的人都出過車禍。
事實可能是,出車禍的人才會坐輪椅。
例2
盲人的聽力比明眼人好,可見聽力好的人容易失明。
事實可能是,盲人由於依聽力過活,聽力開發後變得比一般人更敏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