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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引用:
作者j441985
我是覺得你一開始有些文字上琢磨的不好,想表達對媒體介入與社會公評的不滿,
卻變成對店家有指責的意味存在,因為你前面提到店家不該找媒體
但這件事情的先後順序到底是 A.媒體主動 還是 B.店家主動,
這兩者是不同的情況,雖然導致的結果相同,即便你後面一直澄清不無要討論雙方的對錯問題。


引用:
作者Toluba
那店家態度不佳要不要先道歉?不是那種諷刺性的道歉喔
學生的抗議行為頂多只是讓店家覺得不被尊重,並沒有實質損失
在我看來,兩者半斤八兩


引用:
作者Toluba
你只看店家的說法就說要學生道歉
那學生方面說店家態度不好你怎麼不要求店家道歉
還是事發當時你有在場?還是你有聽到錄音?
兩造說詞不同你也能隨媒體起舞

前面有人轉貼學生說法,說已經道歉過
你如何判斷是學生說謊還是店家不滿意
是不是希望學生在媒體前道歉?

有沒有道歉有需要讓大家都知道?


引用:
作者Toluba
如果店家太差勁,我才不會這麼溫和
我是直接把沒喝完的湯直接倒扣的,不過讓我如此不爽的只遇過一次

那你呢?你都沒做過任何抗議行為?



引用:
作者Toluba
店家說,她只是希望得到一個道歉........

難道我有什麼地方誤會了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一中4名男學生15日到民權路一間簡餐店吃飯,穿便服用餐,要求店家免費加飯,卻又不肯出示學生證,店家堅持原則,4名學生最後出示學生證,也免費加飯成功,但竟在離開之後,又折回店裡,將菜單揉成一團丟進湯碗裡頭,還把碗反放在餐桌上,店家憤而貼出告示,取消南一中學生免費加飯優惠。

他校學生把店家公告拍照貼上網站,引起學生們熱烈討論。台南一中校長張添唐前晚到店家致歉,希望店家撤下「取消南一中學生免費加飯優惠」的告示,吳姓業者認為,監視器清楚拍下4名學生容貌跟行為,他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做錯事,就由師長、家長出面,店家只要一句「對不起」,品德教育最基礎要求,4學生沒道歉前不撤告示。



最後回到此串討論的主題
南一中教官指責公審學生 店家流淚道歉:沒讀很多書

原文網址: 南一中教官指責公審學生 店家流淚道歉:沒讀很多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7/310848.htm

引用:
作者Toluba
作秀阿
這有什麼好哭的,讓我覺得更好笑
舊 2013-12-29, 05:07 PM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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