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udgie
了解
你的意思即是說你沒有參加過八年抗戰保衛國土, 所以你不能批評汪精衛
又或者你想說
曾經貪污的人是不能舉報別人貪污的
又或者說
所有警察都不應拘捕犯人, 因為他們或多或少一生人都一定幹過錯事, 只有聖人才有賌格捉拿犯法的人, 正如耶穌說過, 「沒有犯過錯事的人, 才能用石頭投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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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的意思是說…為什麼大家都闖紅燈 只有他被抓
引用:
作者Toluba
我想有很多行為都蠻損人尊嚴的
例如抱怨店家東西難吃、批評別人長相等等
請問你有沒有做過類似的行為?
如果有個話,需不需要接受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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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到Toluba這段質疑大家的文時 差點沒從椅子上摔下來。
他自述過他是這樣的人 所以她沒資格批評學生,
我想多數大眾不會因為 抱怨店家東西難吃(個人主觀)、別人長相(個人主觀)等等
去做損人尊嚴的行為。( 如南一中學生柔菜單丟碗內 )
但對他來講是 合情合宜他個人處事風格。所以質問大家 應該都有這樣做過,
大家都沒資格批評學生。
是不是跟案發學生是同個模子的人(因為個人主觀喜惡 所以損人尊嚴舉止 沒什麼大不了 ),
認不認同 大家就自由心證了
講到最後~ 我個人認為 對一個媽寶 講小媽寶(南一中學生)的不是
小媽寶的前輩 著麼會認同勒?
